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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塔前卫生院办公家具、橱柜、窗帘等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瑞晟南招【2024】007号

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塔前卫生院办公家具、橱柜、窗帘等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32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532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南平市延平区塔前卫生院办公家具、橱柜、窗帘等货物类采购项目

1.00

315323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为 货物 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或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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