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锂电新材料项目公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4] 0028号
3、(请登录)
4、采购项目预算:532000.0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前期阶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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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 产品 |
进品 产品 |
|
1 |
桂阳县锂电新材料项目公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次)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1项 |
¥532000.00 |
¥532000.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规定,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且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近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至少总监1人、专监1人和监理员2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资格和数量实行承诺制,承诺中标后,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和磋商文件的要求配备到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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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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