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 斜桥镇大综合一体化办公楼电梯维修及加装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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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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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桥镇大综合一体化办公楼电梯维修及加装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62 |
海宁市斜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
共一个标项。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
4.所投标电梯产品制造商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并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证书(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②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证书,且具体产品范围型式试验证书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电梯技术参数要求。(以上投标电梯产品制造商资质要求①、②符合其中一个即可)。
注: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文件规定已办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其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内容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许可证及相关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证明文件2019年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5.如是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授权证书,且授权的电梯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电梯制造商的要求;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资质的法人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4年04月12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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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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