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文化馆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1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981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海口市龙华区文化馆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一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证明的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6信用记录查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8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1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981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海口市龙华区文化馆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一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证明的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6信用记录查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8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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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海口市龙华区文化馆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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