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好客之力”饮料产品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非油品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拓宽“好客之力”饮料产品的发展,落实公司一体化营销策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现通过社会渠道进行“好客之力”饮料产品采购事宜,由中标方依据招标方所有配方生产饮料产品(牛磺酸饮料、汽泡水)。
2.2加工地点:投标人自行选定地点。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安徽省内唯一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项目框架协议期3年。
2.5到货周期:产品订单下达后25天内或者按照约定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
2.6结算方式: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按采购量结算。每月25日左右为双方对帐日;对账日,甲方向乙方提供对账单,对账单明确本结算周期的采购数量及金额,乙方核对无误后在对账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乙方按对账单上采购的数量及金额开具发票,乙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正确的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交至甲方。
(2)甲方在一个月内以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结算。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
(4)如乙方未如期到货造成违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分销公司可在每月结算的同时,根据本协议核算本月结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扣除。
(5)结算期满后,乙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甲方足额支付货款。
(6)若乙方发票迟于约定交付时间交付,甲方有权延至下一付款周期支付。
(7)单批订单1万件起,送达商品日期不超过商品保质期1/4保质期。
(8)项目增值税发票开具税率13%。
2.7报价方式:投标单价。
2.8标的物内容物价格:标的物配方为招标方所有,招标方根据市场行情及标的物品质要求,已核算得出标的物内容物价格(人民币,含增值税13%),投标方不能擅自修改,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具体价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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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内容物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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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
型号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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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之力 |
纤体易拉罐 |
310ml |
1 |
罐 |
0.7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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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糖好客之力 |
纤体易拉罐 |
310ml |
1 |
罐 |
0.7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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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之力 |
PET |
520ml |
1 |
瓶 |
1.2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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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味气泡水 |
PET |
500ml |
1 |
瓶 |
0.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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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之力 |
PET |
380ml |
1 |
瓶 |
0.8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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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之力渠道销售版 |
纤体易拉罐 |
310ml |
1 |
罐 |
0.73元 |
2.9招标范围:选定加工商,具备碳酸饮料、能量饮料生产线,满足标的物“好客之力”饮料产品(牛磺酸饮料、汽泡水)的生产。
2.10计价方式及价格组成:标的物的内容物价格、外包装价格、内包装价格、加工费用及运输费用。
固定单价=报价内容物价格+外包装价格+内包装价格+加工费+运输费用
2.11标的物包装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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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包装原物料技术参数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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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及型号 |
内包装 |
外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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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技术参数标准 |
材料名称 |
技术参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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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之力310ml |
310ml纤细罐体、罐盖 |
参照奥瑞金202/204*512标准 |
彩箱 |
300G白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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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糖好客之力310ml |
310ml纤细罐体、罐盖 |
参照奥瑞金202/204*512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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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之力渠道销售版310ml |
310ml纤细罐体、罐盖 |
参照奥瑞金202/204*512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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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之力520ml |
产品标签 |
透明PETG40UM材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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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G透明瓶胚 |
透明PET全新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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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口瓶盖 |
高密度聚乙烯(HDPE)材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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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味气泡水500ml |
产品标签 |
透明PETG40UM材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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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G透明瓶胚 |
透明PET全新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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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口瓶盖 |
高密度聚乙烯(HDPE)材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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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之力380ml |
产品标签 |
透明PETG40UM材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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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G透明瓶胚 |
透明PET全新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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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口瓶盖 |
高密度聚乙烯(HDPE)材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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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PET模具(规格:380ml、500ml、520ml)开模费用及标的物的外包装设计费用由投标方独自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碳酸饮料、能量饮料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现象。提供2021-2023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2023年经审计财务报表还未出具,则须提供公司出具的2023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以下网站查询结果由评标委员会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自建质量检验资格实验室或具备饮料质量检测报告。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其中一个独立法人投标。
3.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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