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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虹桥厂区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3-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虹桥厂区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CAICSH-E-2024-6005(采购代理公司内部编号:SHZC20235002)

3、 预算金额:/。

4、 采购内容: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虹桥厂区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达五路106号)

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3. 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表格见附件);

4. 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5. 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相关法定机构颁布的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以食品为例: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HACCP或FSC22000体系认证,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证照,采购项目涉及国家法定环保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 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 报名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资信及财务状况;

9.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供应商准入材料,并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10.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非中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非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

报名时间:2024年03月22日起至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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