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二期工程填海成本审计报告》审计工作。
2.项目地点:海口市。
3.预算金额:8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无效。
4.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最终成果通过之日止。
二、服务内容
对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的《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二期工程填海成本审计报告》相关内容(包含项目投资、填海成本等)进行审计。
三、项目成果
根据审计具体内容,出具或协助出具审计报告。
四、资质要求
1.经财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的独立承办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的社会审计组织或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加盖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3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4.具有良好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网页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5.2020年至今未受行业惩戒或处罚。(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查询证明加盖公章)。
6.杜绝“挂名执业”现象。项目组成员必须为申请单位专职执业人员,为申请单位在职正式员工,与申请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12个月内,申请单位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提供项目组成员社保缴费证明)
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文件的编制、递交
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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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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