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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区“城市绿荫行动”2023—2024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凤翔区“城市绿荫行动”2023-2024年冬春季绿化补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翔区“城市绿荫行动”2023—2024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9,455.6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一标:公园广场设施完善修复610000.00元。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10,000.00 609,455.6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凤翔区“城市绿荫行动”2023—2024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5,784.6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二标:城区行道树及绿化苗木补植350000.00元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345,784.6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城市绿荫行动”2023—2024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合同包2(凤翔区“城市绿荫行动”2023—2024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城市绿荫行动”2023—2024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近一年内(2023年3月至今)连续 12 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养老保险需可查且真实有效),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及查询截图);(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9)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企业及法定代表人)(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凤翔区“城市绿荫行动”2023—2024年冬春季园林绿化补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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