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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中心医院医用高值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县中心医院医用高值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412.********万元,服务期两年,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包。其中A包:预算金额********万元/年,两年共计********万元;B包:预算金额94.********万元/年,两年共计188.********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412.********万元,其中A包********万元,B包18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具有核心产品所属类别的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 5 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 中****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有满足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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