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GP370481000202402000036
项目名称:滕州市纪委监委电子数据调查专用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万元
最高限价:29.5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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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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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滕州市纪委监委电子数据调查专用机采购项目 |
1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9.5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及《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发 [2022]18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财预 [2022]137 号)和《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计划(2023-2025)》,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推进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对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新能源产品、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包装以及绿色数据中心等绿色采购政策,施行价格评审项及技术评审项中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 5%的优惠。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政策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加分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28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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