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微山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寨子河河道走廊湿地工程)
2、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693001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10935990.22元 。
5、工程概况:工程位于微山县寨子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主要施工内容为污染底泥清除、基底修复、挺水植物、沉水植物、边坡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6、建设单位:微山县创达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资金来源: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省市县配套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03月21日—2024年04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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