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XN-2024(招)-002
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响应落实《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和《浙江省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有关工作任务,项目根据宁波至义乌线路货运结构特点,打造国内第一条外贸集装箱电动卡车运输专线。项目将在宁波港至义乌公路港沿线建设重载卡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投入示范运营电动集卡,为义乌至宁波沿线的外贸企业提供绿色动能,降低区域物流成本,提升外贸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根据项目规划,项目将在宁波二三期码头、宁波四期码头、甬舟码头、梅山码头、大榭码头、宁波西枢纽、甬金高速嵊州服务区南北区、东阳服务区南北区、义乌港、义乌(苏溪)国际枢纽港等12个地点建设电动集卡充换电设施(以下称为“能源站”)。各能源站内包括换电站、充电站和储能设备等设施,建设规模初步规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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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站点名称 |
换电站 (座) |
充电桩 (座)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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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二三期 |
2 |
6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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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波四期 |
2 |
6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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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甬舟 |
2 |
6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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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梅山 |
2 |
6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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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榭 |
2 |
6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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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宁波西枢纽 |
4 |
1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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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嵊州北 |
3 |
6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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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嵊州南 |
3 |
6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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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东阳北 |
2 |
3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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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东阳南 |
2 |
3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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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义乌港 |
2 |
6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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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义乌(苏溪) 国际枢纽港 |
2 |
6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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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8 |
72 |
60000 |
|
本项目的换电站拟采用8工位(7+1)重卡换电站,换电服务能力168车次/天,换电站内每个充电基座的功率为320KW。充电桩采用320KW,一体双枪的充电桩。
同时,本项目拟成立的项目公司还负责购买电动集卡的动力电池,通过电池租赁或收取充换电服务费的方式租给司机使用。本项目有2个运输场景,所以将采购2种不同型号的电池。一是宁波港和义乌港周边有短驳业务,电车日行驶里程约150公里,所以拟配备140度的动力电池;二是从宁波港到义乌港的干线运输,单边约270公里,拟配备350度的动力电池,由于该线路上能源站距离约70公里,所以电动集卡可每2个能源站补能一次。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需各出一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报告A:宁波二三期码头、宁波四期码头、甬舟码头、梅山码头、大榭码头、宁波西枢纽、义乌港、义乌(苏溪)国际枢纽港等8个能源站拟由浙江海港集团牵头建设,该8个能源站需单独做经济测算,并出具一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报告B:甬金高速嵊州服务区南北区、东阳服务区南北区等4个能源站拟由浙江交投集团旗下公司牵头建设,该4个能源站需单独做经济测算,并出具一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控制价
人民币200000.00元
五、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30日历天,投标人在获得完整的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交于招标人,在招标人确认后,投标人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告评审和项目备案工作。进度需满足项目整体进度要求。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查询结果时间段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4年03月22日至 2024年03月27日 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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