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北京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兴机场航延酒店(三星级、四星级或同等档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项目内容(一) 项目名称:北京大兴机场航延酒店(三星级、四星级或同档次)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
子包1:北京大兴机场航延酒店三星级或同档次酒店服务(BJN-E-HZFW-20240101-007)
子包2:北京大兴机场航延酒店四星级或同档次酒店服务(BJN-E-HZFW-20240101-008)
(三)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 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采购三星级、四星级或同等档次标准酒店服务,为北京航空及其接受中航集团(国航股份)委托保障的大兴机场航班发生不正常情况时,提供旅客酒店膳宿服务。相关需求如下:
1.旅客房间入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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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排 |
入住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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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1:三星级酒店或同档次酒店服务 |
按照1 人1 间为旅客安排住宿,家庭旅客、同行旅客根据旅客需求安排。12岁(含)以下婴儿、儿童原则上不安排单间,需与同行成年人同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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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2:四星级酒店或同档次酒店服务 |
2.可安排专人24小时对接,并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协调组织保障旅客膳宿需求。
3.供应商前台服务人员须具备英语沟通服务能力,能够解决旅客问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酒店等级为挂牌三、四星级或同档次及以上级别酒店,须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星级评定证书。如未持有星级评定证书,同档次酒店须符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标准中对应星级饭店必备资质条件(最终以实际考察情况确定);
(二) 酒店距离北京大兴机场航站楼车程时间不超过40分钟;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分支机构,须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授权);(五) 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六)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目名称有“住宿服务*住宿费”等字眼;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目名称有“餐费”等字眼;
(七)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正常;
(九)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
(十) 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中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十一)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转包。
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3月22日09时至2024年04月02日0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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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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