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天然气探评井、检查井、石油探评井、检查井密闭取心示踪剂检测,项目金额496.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完成长庆油气区2024年天然气探评井、检查井、石油探评井、检查井密闭取心示踪剂检测。预计天然气探评井、检查井24口,石油探评井、检查井32口。现场检测所需药品、检测设备、车辆、检测人员等均需乙方提供。
2.3服务标准:按甲方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安排技术人员携带车辆、检测设备及相关材料到达指定井场开展现场测试工作并出具分析检测报告;合同验收完毕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所有样品分析报告的入库归档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天然气探评井、检查井密闭取心示踪剂检测
完成天然气探评井、检查井24口密闭取心示踪剂检测,费用预算240万元(不含税)。
第二标段:石油探评井、检查井密闭取心示踪剂检测
完成石油探评井、检查井32口密闭取心示踪剂检测,费用预算256万元(不含税)。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服务地点:长庆油田油气区。
2.7其他说明:投标人可在多个标段报名投标,按标段顺序评审,在前序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至少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至少须具备化学类或分析测试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或同等)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分析测试等相关工作经历;项目组成员人数不少于10人且随时能够去钻井现场。
3.3实验室要求:投标人需自有实验室,自有实验室具有有效的CMA认可证。
3.4仪器设备:百分之一电子天平不少于3台,万分之一电子天平不少于1台。
3.5车辆要求:拟投入不少于2台车辆,类型为越野车或皮卡车。
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7 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7日(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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