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仓库消防预警灭火系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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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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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仓库消防预警灭火系统设施设备 |
1套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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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维修服务及货物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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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30万;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五、
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3月2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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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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