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白桦林悦湖项目由业主西安经发新文景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我单位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总包合同已签订。目前我公司白桦林悦湖项目消防通风防排烟工程专业分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分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 招标工程的概况:一期2标段:建筑面积为34078.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111.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966.98平方米(其中含车库面积2687.26平方米),2#、3#住宅楼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28层、地下2层;2#商业地上2层、地下1层;车库为地下2层。
二期1标段:总建筑面积为75455.69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0019.5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5436.1平方米(其中含车库面积20214.53平方米),1#、5#、6#、7#楼均为住宅楼,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1#、5#楼地上23层,地下2层;6#楼地上28层,地下2层;7#楼地上16层,地下2层;1#商业地上2层地下1层;幼儿园为地上3层;地下车库为地下2层。
2、招标范围:白桦林悦湖一期2标段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含图纸会审及图纸变更等施工技术资料内容)的消防通风防排烟系统的穿线、设备安装、后期联动及调试等工作。包括图纸范围内(含图纸会审及图纸变更等施工技术资料)该系统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系统深化完善、有关的检验、试验、安装调试、试压等全部工作,包括相关图纸深化设计,施工资料,配合项目预、结算,包括交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工作。分包人具体施工范围,承包人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具体见施工任务单。有关施工范围内(图纸审查、备案)、验收、第三方检测,并确保检测、验收、备案按时通过,检测、验收、备案等所有费用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3、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在分包人承包范围内以包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设备费(含材料设备复试复检并取得合格报告)、进出场费、场内运输、装卸、水电费、管理费、利润、赶工费、加班费、补贴、保险、劳动保护、进度、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材料设备质量保证、验收前保管、成品保护、材料二次加工、疫情防控等各项所需之费用,包深化设计、包调试、包竣工资料、包二级配电箱以下电缆电线、照明工具、包小型机械、包相关洞口封堵、包竣工后的维修服务等所有费用、税金、并充分考虑了措施费、疫情防控费、冬雨季措施费,分包人充分考虑了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因素。包括配合总包方与建设方预(结)算核对、中间计量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施工范围内的工作。并开具正规足额、建筑安装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均已包含在总包结算内,承包人对分包人结算时均已包含税金。
4、工程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新街与泾河二街十字西南角。
5、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的开竣工日期为准
6、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6.1本招标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发包方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中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
6.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6.3质量验收等级:执行招标方与建设单位的总承包合同约定。
三、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提供通风防排烟专业分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
3、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施工经历要求:至少独立经营过1个以上类似项目。
5、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信息监督平台中无不良记录,与股份公司各单位合作无不良合作记录。
6、对已合作项目近半年内出现配合、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有不良记录的报名单位,招标人根据情况有权进行资审淘汰。
7、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对报名单位上传的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在中建七局四公司本下级资源库中的投标单位,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携带相应证件原件在招标人处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局A级供应商及近两年与中建七局四公司有类似合作业绩的报名单位(证件合格)可免于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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