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舟山管理中心管辖路段清障施救委外服务项目已列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富翅门大桥管理处,资金来源为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舟山管理中心所辖各路段清障、轮胎抢修、事故施救服务委托外包。主要内容为服务区域内所有事故车清障、拖曳、停放、保管、违法(章)车拖曳、故障车拖曳业务、轮胎拆补和抢修施救、事故施救、驳货、停放、保管及不能拖曳的故障车抢修业务、节假日保畅及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时的联勤联动等。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分二个合同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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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
具体路段 |
项目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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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1 |
G9211 甬舟高速 (K19+930~K6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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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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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2 |
S6 定岱高速 (K00-K2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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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富翅门大桥管理处 |
(1)服务区域:浙江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舟山管理中心所辖路段高速区域主线、互通、匝道、枢纽、收费站内外广场、高速公路其他责任区域内及直拖服务选择区域。
(2)服务内容:①清障业务为服务区域内所有事故车清障、拖曳、停放、保管、违法(章)车拖曳、故障车拖曳业务。②轮胎抢修经营主要内容为服务区域内的所有事故车的轮胎拆补和抢修施救、事故施救、驳货、停放、保管及不能拖曳的故障车抢修和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时的联勤联动等,承包人自行提供车辆、设备。
(3)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与项目业主分别签订合同。
2.3 服务期:1年。中标方合同期内未发生违反合同的行为,并根据考核办法,年度考核为优秀,经双方协商一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一次,续签合同服务期最长为1年。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CATION_BIDDER">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营业执照,并确保在有效期范围内);
3.2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已营运的高速公路(或地方道路)的清障施救或轮胎抢修作业的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人员要求:
3.3.1 项目负责人:
(1)1年(含)以上高速公路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道路清障施救管理工作或1年(含)以上轮胎抢修管理工作或3年(含)以上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经验。
(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3.2 技术负责人:
(1)2年(含)以上高速公路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道路清障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轮胎抢修管理工作或3年(含)以上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经验。
(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一项及以上相关技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证、吊车操作证、特殊岗位操作证等)。
3.3.3 安全管理人员:
(1)1年(含)以上车辆故障抢修或汽车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3-23 00:00至2024-03-2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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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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