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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项目(二期)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2 收藏项目
6、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项目(二期)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现有范围内威宁自治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共计32处,其中企事业单位停车场3处,小区停车场5处,其他社会公共停车场24处,车位数总计15807个,并对所有车位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

建设地点:威宁县

(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及责任缺陷期内的修复工作和服务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工程功能需求

(4)工期:6个月

(5)招标预算价:3028395.85元(大写:叁佰零贰万捌仟叁佰玖拾伍元捌角伍分)

最高投标限价:3028395.85元(大写:叁佰零贰万捌仟叁佰玖拾伍元捌角伍分)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新成立公司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9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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