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5 采购预算:623442.28元
1.6 施工范围:清华大街地下停车场消防系统紧急抢险施工(不含主材)。对清华大街地下停车场消防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配电箱及配电柜系统、照明系统)及消防水系统(消防水系统、防排烟系统、排水系统及供暖设备)中老旧、损坏部件进行维修及更换等。
1.7 计划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8 建设地点:清华大街地下停车场
1.9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不具有参与评审和成交的资格;
2.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6拟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质量员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质量员、施工员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证书;
2.7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8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评审活动;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评审项目;
2.10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
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评审文件方式、时间
3.1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3月26日16时00分;
3.2
评审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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