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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1 收藏项目

招标编号: cscec202403210000794944

报名截止: 2024-03-25 11:00:00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1)建设规模:(1)生产设施:共建设浅圆仓(建筑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12座,直径为27m,单仓仓容1万吨;配套建设控制塔(钢筋混凝土结构)一座;平房仓1座,仓容0.5万吨;设计总仓容12.5万吨。(2)生产附属设施:一站式服务中心、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门卫等;(3)总图工程: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6666.345平方米,建筑面积11218.474平方米。本项目建筑高度最高点(38.6)米,单体最大建筑面(1402.524)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7)米。

2)工程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沧江路与青礁东路交叉口西北侧

3)本项目为框架结构;】。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甲方指定的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钢结构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钢支撑、钢拉条、钢梯、钢梁、实腹钢柱、钢桁架、钢支架、钢走道、预埋铁件、钢板楼板及零星钢结构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拼装、吊车吊装、安装、试验检测、进场时提供钢结构工程相关方案、竣工验收、保修及土建主体结构中钢结构预留预埋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工程范围不明确的,以甲方提供的承包范围内的图纸和相关书面通知为准。此工程范围为暂定,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或现场管理施工任一项达不到建设单位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但承包单价不予调整。
    (2)按照总包合同文件及承包人要求提供图纸深化设计;

(3)材料采购(包括主材、所有辅材、焊材、连接构配件等)、原材料检测、构件加工制作、除锈、防火油漆(底漆+中间漆+面漆)供应与涂装供应与涂装;

(4)构件编号、打包、运输、构件进场验收、半成品及成品的卸车、卸车至指定地点、堆放、加工错误及缺陷修改、场内转运(含二次转运及多次转运)、人工搬运、保管、翻身就位。
    (5)施工测量、成品及半成品的预埋、拼装、施工平台搭拆、焊接、吊装(含挂钩及摘钩)、安装、固定、校正,钢筋连接套筒焊接、钢筋贯穿孔开孔,栓钉、螺栓、锚栓、植筋与焊接用垫板的供应、安装及施工、探伤、焊缝检测(包括配合第三方检测)、调试及验收、试验(如有,含试件材料供应、制作、运输及试验后处理)、按要求进行现场开孔、切割、个别构件现场零星修改、除锈、焊接预留处及运输造成的底漆、中间漆损伤处油漆的供应及补涂、栓钉的补焊(栓钉由乙方提供)、安装螺栓供应、安装及拆除。

(6)为满足工程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材料保护措施、施工措施、安全措施、组织措施等全部措施;承包范围内成品、半成品保护、现场协调配合、竣工及缺陷修复、调试及验收、试验、竣工资料整理、移交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不可或缺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

(7)负责安排上述钢结构的安装并全面负责上述钢结构的安装质量、安装周期资料管理及竣工验收;本合同范围内全部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以及与土建等其他专业分包单位协调配合施工等;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需要的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以及从甲方提供的配电箱接电、配合送检、相关资料归档及其他按建筑常规和通俗做法属于钢结构工种之全部工作内容。(以上工作内容都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

5.质量要求:【根据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达到国

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确保市优,争创省优】。

6.工期要求:【暂定总工期85日历天】。

7.安全文明要求:【安全文明施工须达到福建省文明标化工地(以同级别政府颁发证书为准)及发包人要求)】。

8.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为:甲方审核完乙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后,按照审核确认工程量的75 %支付工程月进度款。待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甲方认可并验收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之后支付至甲方认可并验收完成合格工程量的90%,工程竣工结算经甲方确定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额总价正式税务发票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乙方承包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甲方收到业主保修款后无息支付剩余款项。

(2)甲方视资金情况以票据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对此无异议。选择票据支付方式付款,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领款前必须先提供项目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当月结算全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每年6、12月份当月甲方不做资金支付安排,对应支付款项的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乙方理解并做好相关资金安排计划。乙方不得因此降低材料质量或拖延供货,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以本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甲方工程款而导致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措施,并放弃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若因乙方原因未收到甲方工程款,乙方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家】。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认证并进入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应为“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在册供应商,与中建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单位须为“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的合格分供方名册在册分供方或经招标人考察合格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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