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3207242403 | 项目名称 | 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4240315 | 标段名称 | 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3月28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南行政审批备(2024)1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宏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2.2标段名称: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3项目地点:灌南县开发区; 2.4项目概况:灌南经济开发区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规模1.0 万m3/d,主要建设污水处理构筑物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并配套建设综合楼和辅助用房等。总投资额20028.45万元。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成果,具备审查条件。) 2.6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超出该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后续相关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要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最新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最新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09月至2024年02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8日;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