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启东市2023年第一、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河道长效管护 农田水利工程管护 生态清洁小流域 农村生态河道)项目以《关于启东市2023年第一、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河道长效管护 农田水利工程管护 生态清洁小流域 农村生态河道)项目的批复》(通水利农〔202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法人为启东市水务局,招标人为启东市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启东市寅阳镇戤滧河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估算投资约670万元
2.3本次招标范围:启东市2023年第一、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河道长效管护 农田水利工程管护 生态清洁小流域 农村生态河道)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绿化养护期为两年,养护等级为二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五年来(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并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 年 4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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