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项依据
根据《计划统计部关于呼鄂线K6+119特大桥增设应急救援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项目函〔2023〕39号),呼鄂线K6+119特大桥增设应急救援通道工程开展施工监测工作,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部分前期工作实施单位。
2. 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呼鄂线K6+119特大桥增设应急救援通道工程。
建设地点:呼鄂线K6+119特大桥。
2.2 主要工作内容:施工监测。
2.3 各项目投资估算:100000元,具体合同金额以集团公司概预算所批复的预算金额为准。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取得相应报告、同意书(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及评估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取得相应报告及评估文件)。
3.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3.1.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专业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近2年内独立承担过涉铁项目的邻近营业线施工监测项目不少于5项。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 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不承担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 申请文件递交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3月23日18:00前,(请登录)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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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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