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蠡县永盛大街(S382-平安路)及工业大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永盛大街
3.建设单位: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蠡县分公司
5、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
2.1、建筑用透水砖的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CJJ/T 446-2000,并符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甲方图纸相关要求。
2.2、质量要求:抗压强度≥40MPa;防滑性能指标BPN≥60;
3、样品提供要求:无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无。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水泥混凝土砖销售内容等。
4、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5、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6、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13500平方米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卸车费等)。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
2、支付时间: 按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结算完毕后,且将所有发票开清,提供完税证明,签订结清承诺书后视甲方资金情况而定,根据工程计量款无息支付。
3、发票约定: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 3月22日12 时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2日 14 时00 分。
3、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2日 16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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