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dyc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妇幼保健院(新区)采购制氧机(中心供氧含设备带)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31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问题:本次项目所有标注#的参数均为制氧机参数, 其中序号“3)#氧浓度:最高浓度≥99%”,远远高于规范要###市场了解,此项参数要求为非行业通用要求,经了解行业内仅有两到三家制氧机品牌商能满足,具有限制性。且此项经更正公告 3 变更,变更为“技术指标中标注“#”参数为实质性参数,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此项变更后作为资格项审查内容,具有排他性。根据《GB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要求中“4、医用气体源与汇”第********中关于医用分子筛制氧机供应源要求,“PSA产出气体为“富氧空气”,氧浓度为90%-96%”。但本次招标要求“氧浓度:最高浓度≥99%”,作为资格项审查内容,其明显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此次投标。国****局制定了并颁发了《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中,提到医用制氧机的氧气浓度要大于 90%。为体现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制氧机氧浓度参数修改为:“#氧浓度:最高浓度≥93%”答复:2017年,国****局发布了新的《医疗器械目录(2017版)》,能用于医院集中供氧的医用制氧设备(08-04)有“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和“医用膜分离制氧机”两大类,随着国内的技术革新与进步,国产医用制氧设备的产氧品质已经能达到********%以上,完全符合医用氧指标。根据国****局查证,业内已经有超过7家医用制氧设备的生产企业具备********%制氧机的生产供货能力(武汉恒业通、陕西莫格、西宁凌格风等)。依据医用氧的国家标准GB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要求,其中明确规定:医用氧的氧含量≥********%。浓度93±3%的氧气****局定义为“富氧空气”(2013年,WS1-XG-008-2012)。因为“富氧空气”达不到GB8982-2009和《药典2020版》规定的医用氧品质(≥********%),所以不能为ICU、手术室等生命支持区域供氧,只可以为普通病房提供氧疗。2019年4月,《中国医院建设指南》明文指出:手术室、ICU等生命支持区域必须使用医用氧(≥********%)。《用于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YY1468-2016(条款********)规定:分子筛(93%富氧空气)须有收费标准,否则医院不能使用。目前,医保收费目录(处方集)只有“医用氧(药典,≥********%)”的收费目录,并没有“富氧空气”的收费条目。 “富氧空气”至今还没有收录进入《药典》,也没有临床收费目录,其在医院的医保支出均存在套取“医用氧”收费标准的风险###市已经逐渐开始规范“富氧空气”和“医用氧”在医院中的使用边界(新卫医函[2023]58号)。为避免出现使用富氧空气套费/串换收费医用氧的情况,本次招标氧浓度要求99%。同时,由于生命支持区域危重患者多,各种医疗事故易发。急救设备(呼吸机、麻醉机、ECOM等)氧源标准均是医用氧(≥********%)。如果使用富氧空气(93%氧),急救设备有可能出现氧浓度报警,增加手术风险。本次项目采购的主要设备是医用制氧机,因此所有标注#的参数均为制氧机参数, 其中序号“3)#氧浓度:最高浓度≥99%”,为实质性参数,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相关参数不予调整。附:现阶段国家医用氧相关的主要法律依据和标准:《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GB8982-2009《药典2020版》《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YY/T0298-1998《富氧空气(93%氧)质量标准》WS1-XG-008-2012《用于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YY1468-2016等。综上,本条按照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执行不予修改。2、问题:根据更正公告 3 公示,变更后的未加注#项参数代表一般参数,更正公告 3 中统计共 215 项,此 215 项是如何具体划分?请明确。答复:本包次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产品的整体技术参数情况进行评审,具体如下:1.技术指标中标注“#”参数为实质性参数,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未加注#项参数代表一般参数,每满足或优于一项指标得********分(其中第一条参数为********分),共102项,共计46分。”3、问题:此项变更为原招标评分项内容,直接变更为资格审查项,其招标要求作出了实质性改变,这些改变项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属于无故增加过多条件,限制了竞争和公平性。请问此项变更是否经相关部门或上级领导进行审批?以确认修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答复:本项变更是经过###市场调研了解后,根据医院临床实际使用需求变更,详见问题1答复。4、本包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正为:2024年4月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路###路交叉口东侧300米)更正日期: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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