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阴河三座店水库上游松山区与河北省交界处至孤山子渠首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15040000010018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市松山区阴河三座店水库上游松山区与河北省交界处至孤山子渠首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赤峰市水利局以赤水建管【2023】120号文件备案。招标人为赤峰市松山区水利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松山区阴河三座店水库上游松山区与河北省交界处至孤山子渠首河段河道治理工程
2.2标段名称:赤峰市松山区阴河三座店水库上游松山区与河北省交界处至孤山子渠首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3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大庙镇马架子村与河北省交界处至孤山子渠首。
2.4建设规模:河道整治长度为40Km,其中清淤疏浚40Km,格宾石笼护岸、护脚80Km。
2.5招标内容:针对上述工程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工作。
2.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工作须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4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性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他进度满足业主要求。
2.7质量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水利行业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 技术成果文件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1日17时30分至2024年3月26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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