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荔新2024年度#1机组C修配合项目(标段二)询比公告函
各响应人: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实施 中电荔新2024年度#1机组C修配合项目(标段二),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比形式选择合作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内容:乙方负责组织足够的人力完成甲方制定的设备维护和C修工作任务计划。详见《技术要求》。
2、服务时间:自#1机组C修开始至C修结束,人员进场、退场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服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之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响应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与此项目相同/相近的电厂检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备注:响应文件上传IP地址如出现雷同,将被否决。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技术要求》。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包干,按预估工作量报总价方式,总价包括完成本合同标的事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税费和其它费用等一切支出。
2、报价:请按照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含增值税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且不接受浮动报价或其他备选报价方案。如报价后及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以报价人原含增值税报价所对应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的税率修正其含增值税报价。
3、本项目采购人设有投标限价(含税):158.5万元,高于投标限价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否决。
4、报价人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该报价人的报价将被否决:
4.1没有对所有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如少报、漏报的;
4.2报价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经采购人核实批准的;
4.3报价人不响应合同主要条款的;
4.4不同报价人中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文件上传IP地址相同)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4.5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五、
响应文件要求
1、购买文件开始时间与截止时间:
请于2024年【3】月【21】日至 2024 年【3】月【27】日下载电子文件。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30】(北京时间)前,逾期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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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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