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规模:项目邻甲秀南路东侧,用地面积约23.5亩,总建筑面积约6.62万㎡。计划新建小户型保障性住房,同步实施项目范围内配套基础设施。
三、有关要求:
1、按国家相关标准及业主提供的要求完成该项目。
2、技术、商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经相关审计单位审定并出具验收合格完整的审计报告,按采购人要求移交相关审计资料(配合采购人处理该项目涉及工程造价的争议、鉴定、仲裁或诉讼)为止。
四、投标人资格:
1、一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6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24年1月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中标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具备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审核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
1、请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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