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子龙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防专项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邑县子龙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防专项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投【2020】第87号,大发改投【2020】第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西岭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西岭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20】第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大邑县青霞街道;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子龙文化广场,含子龙雕像1座,戏台1座约180平方米,水景约480平方米及地面铺装约7069平方米,绿化约1935平方米:子龙祠修复工程,含子龙祠建筑修复约4780平方米:水景修复约 2600平方米,围墙修复约660米,绿化景观修复约8500平方米;新建绿化约3900平方米,观景平台约1680平方米,地面铺装约8225平方米,凉亭约108平方米;青石板汀步约2.4公里;文创商业街区,含新建文创商业建筑约14500平方米,游客中心1座约 3200平方米,公厕2座约240平方米地面铺装约19549平方米,绿化约15380平方米;配套停车场:含新建停车场约10198平方米,配套停车位约300个,充电约90个,建设排水沟约1450米;建设配套园路长约225 米、宽约18米等。
2.4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子龙文化广场,子龙祠修复工程,含子龙祠建筑修复约 4780平方米,由照壁、戏台、灵官楼、东西厢房、拜亭、前殿、正殿、小沧州、雅,均为多层建筑或通廊等构筑物组成的三防专项工程,其中包含防雷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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