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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统计局2024年度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3-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局2024年社会车辆租赁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询价3、预算金额:********万元二、采购需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一)车辆要求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中,9座(含)以下的车辆及越野车商务车轿车等所有人应为****公司户,车辆所有人不得登记为****公司户,为满足公务出行的需求,保证公务出行的安全,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行驶里程数不高于15万km,供应商车辆总数不低于17台(其中轿车和越野车13辆、商务车(7-9座)4辆),提供所有投标车辆为2017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为准,投标报价车辆超过此年限采购方视为无效处理,所有车辆均应取得相关运管部门的备案###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响应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车辆不得提供进口车型;3.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投保意外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投保应保证座位险(每座投保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保险期限应与车辆租用时间一致****公司在车辆保险期满前应及时续保。4.供应商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卫生保洁、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提出服务承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未提供者按无效投标处理)。(二)驾驶员要求租赁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应满足:年龄23岁至55岁,驾驶技术娴熟(自动手动都能熟悉);准驾车型C1及以上,驾龄满4-5年以上;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记录、无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未提供者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服务要求1.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30分钟之内响应采购人用车需求,保证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求。成交供应商无故不提供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双方合同。2.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3.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4.成交供应商驾驶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协助做好采购单位乘客乘车上、下、停靠等安全工作,因成交供应商及其驾驶员操作失误、违法违章停车,运载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品,由此发生车辆损伤,人员伤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的车辆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成交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服务的车辆及驾驶员在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时间内及其他时间如发生任何事故,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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