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特征:
某部公寓楼前绿地,长43.7米,宽12.5米,建筑面积547平方米。目前绿地中心为1个小型闲置露天羽毛球场,南北两侧为宽1.35米绿化带,拟拆除此处地表原透水砖和混凝土路面,移栽绿植,基础夯实找平,重新铺设透水砖。具体工程量清单和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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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小计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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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拆除路面 |
透水砖路面拆除 |
㎡ |
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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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 |
100MM级配碎石找平层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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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基层利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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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行道块料铺设 |
新铺透水砖 |
㎡ |
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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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侧1.35米宽绿化带 拆除铺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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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绿植移栽 |
绿植移栽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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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为黄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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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余方弃置 |
垃圾外运、消纳 |
M³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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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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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费用包含运输费、垃圾清运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施工全过程费用。 税金按照9%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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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及参数要求
(2)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万元
(4)计划工期:22日历天
(5)结算方式:费用按照合同价分两次支付,项目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费用的95%,剩余5%预留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若无争议或其他问题按约定支付。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报价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含港、澳、台)。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报价人须具有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三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发售纸质询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内容
(一)提交时间:2024年3月20日9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8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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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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