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西溪河流域(岳池段)生态治理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溪河流域(岳池段)生态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岳发改项目〔2020〕80号)、《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西溪河流域(岳池段)生态治理项目业主的批复》(岳发改项目〔2023〕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池县苟角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溪河流域(岳池段)生态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岳发改项目〔2020〕80号)、《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西溪河流域(岳池段)生态治理项目业主的批复》(岳发改项目〔2023〕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生态沟渠工程约 2000 米;生态护岸工程约 1600 米(左右两岸)。(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7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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