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泸州市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泸州市主城区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计划总改造户数约 112984户,其中直供用户约53544户,二次供水用户约 59440户。改造内容为:直供户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庭院管道、表前阀、水表、水表箱、结算户表至入户碰头处外墙管道、智能水表远传系统等;二次供水用户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庭院管道、水箱、表前阀、水表、二次供水成套设备(水泵机电机组、控制柜、水箱、管道阀门、流量计)、安防系统、智能水表远传系统等。
2.3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设计开始至项目开工建设和质保期结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不少于1.8亿元的已完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中已完成的监理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依法必须招标的还应提供中标通知书)。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工程造价不少于1.8亿元的已完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中已完成的监理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依法必须招标的还应提供中标通知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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