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阳县浦子溪片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Ⅱ标段(堤防泵站)(项目名称)已由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麻发改综〔202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麻阳县浦子溪片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Ⅱ标段(堤防泵站)。
2.2 建设地点:麻阳县。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1)排涝泵站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浦子溪河口新建泵站一座(结合涵闸),选用3台1200ZLB/Q-70立式轴流泵,总装机功率1350kw,排涝设计流量12.0m3/s。(2)新修防洪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修尧里一桥至二桥的防洪堤长393m,其中可拆卸铝合金防洪挡墙长10m,液压式闸门长262.6m,悬臂式挡墙长71m,重力式防洪墙长49.4m。本次招标金额为13040460.74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麻阳县浦子溪片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Ⅱ标段(堤防泵站),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本项目共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8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
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B) 投标人近 ?3 □5 □8 年内(指2021 年3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堤防工程施工业绩。(适用 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 投标人近 □5 □8 □10 年内(指年月~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03月20日~2024年04月 09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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