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组织机构: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工程概况
2.1.项目规模: 总用地面积:23659.67㎡,总建筑面积:83036.4㎡
2.2.招标标的额: /万元
2.3.建筑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结构及部分装配式构件
2.4.形象进度: 土方开挖
2.5.地理位置: 花都区体育路以南,新花街以西
2.6.周边环境:基坑东侧:花都区技工学校和居民小区,东南侧位置设置项目大门,基坑阶段出土均从东南侧大门出。基坑南侧:老旧居民小区。基坑西侧:金福花园小区;
基坑北侧:北侧为体育路,西北侧位置设置项目大门,沿西侧设置道路,与东南侧大门形成半环场道路。
2.7.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及范围)
3.招标采购类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专业服务;□物资采购;□物资租赁;□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其他: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所有条件并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清单2.1~2.6,方有投标资格,否则将资审不予通过: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今与中建三局各单位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需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可罗列资质要求、注册资金要求、既往业绩要求等,但不得设置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件,编辑时删除此条)。
3.1具体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满足法律要求的施工资质 ,符合项目所在地政府管理要求;
3.2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
3.3在广东区域内有办公场所;
3.4业绩要求:在全国近两年至少有 / 个以上相关业绩;
3.5其他: /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资审阶段仍属于《中建三局涉诉分供商限用名录》、《中建三局华南公司分供商限用名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无正生效的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及被执行记录
7.补充: 上述资料须同步提供纸质版线下资料,由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送至招标人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国际设计大厦南塔21楼)供招标人审核,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线上线下资料不一致、提前资料不齐全、资料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单位,无参与后续投标资格。
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如有必要)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
在本工程确定中标单位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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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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