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4年国脉大厦电梯设备采购项目为满足国脉大厦正常办公使用,现采购6部电梯设备。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原有6部乘客电梯(有机房)拆除(电梯厅装修不得破坏,电梯小门套、地坎需保留)【旧梯拆除(旧梯由中标人拆除、搬运至通江大道898号无锡电信物资采购中心缴料)】,新6部3m/s机房乘客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检测、验收等技术服务、安装电梯对装修等造成损坏修复、电梯机房及井道改造和通过质量监督局有关部门的验收等内容,为保证国脉员工正常上下班,由投标人应分批实施拆除更换工作,满足招标人的时间安排和管理要求,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420万元(不含税);
实施地点:无锡国脉大厦;
交付期限: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7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采购安装验收交付工作;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免费原厂质保和2年免费维保。
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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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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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估产品目录编码:CP01695 评估产品目录名称:乘客电梯设备 |
乘客电梯设备 |
1.3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2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出资及控股信息等)的截屏打印件;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无连续亏损或提供近3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性文件,提供扫描件;
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含)以上)】或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满足项目需求】;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该投标产品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②如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参加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③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含)以上)】或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满足项目需求】;④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项目要求);
2.5 本项目要求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合同或订单(发票)日期为准)至少一起同一品牌投标产品(电梯额定速度不低于3m/s)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合同业绩(合同主体不限),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等内容);如提供订单或发票的,还需提供框架协议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业绩,不予认可;
2.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9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对自身涉及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提供承诺书;(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已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提供承诺书;(4)投标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必须满足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要求;若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投标人负全责,提供承诺书;(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5日2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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