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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九曲河南岸庆丰桥两侧道路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九曲河南岸庆丰桥两侧道路绿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990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990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新九曲河南岸庆丰桥两侧道路绿化工程,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一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授权其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其在本单位社保明细证明。(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磋商时该负责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授权其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社保明细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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