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南通市通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单位为各项目镇(街道)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十总镇、石港镇、西亭镇、平潮镇、川姜镇、先锋街道等相关镇(街道)。
2.1.2 建设规模:全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约3.66万亩,计划总投资约1.31亿元。其中2024年度南通市通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渠道)约2.4万亩(刘桥镇1.4万亩、十总镇0.4万亩、石港镇0.6万亩);2024年度南通市通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约1.26万亩(西亭镇0.74万亩、平潮镇0.36万亩、川姜镇0.11万亩、先锋镇0.05万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渠道及配套建筑物、田间道路、农业措施、土地平整、仓库、绿化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度南通市通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主体、追加、结余资金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督促承包人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目标。
2.3 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质量缺陷保修期。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 240 天(具体以各镇(街道)项目的开、竣工时间为准,监理费不以工期延长而增加)。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 260 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3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因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问题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 投标单位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6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3月1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担任过工程建设项目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农田水利类工程总监(类似农田水利类工程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治理(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工程、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为准,规模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
3.7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拟派监理部人员至少需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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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人员 要求 |
职称(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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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
1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有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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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监 |
6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②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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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 |
10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
注:①项目监理组人员配备(不含总监):刘桥镇专监1名,监理员4名;十总镇专监1名,监理员1名;石港镇专监1名,监理员1名;西亭镇专监1名,监理员2名;平潮镇专监1名,监理员1名;川姜镇、先锋街道专监1名,监理员1名。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及时投入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所有人员均须在中标单位注册。
②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持有上岗证,均不接受退休人员。
③如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招标人可以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如监理人员监理履职不到位,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更换。
④总监、专业监理、监理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30%,接替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原投标人员资质,且须报委托人批准。同时必须接受相应经济处罚,总监5万元、专业监理1万元/人、监理员5000元/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单位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1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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