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GA2024-0205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2023年薄改教学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10.8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8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市朝阳区2023年薄改教学机建设项目(教师智能助教系统、教师机终端)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数量:1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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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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