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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平安中桥片区整治项目经理部石材、排水管材、电力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平安中桥片区整治项目经理部已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安发改投资[2020]1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石材、排水管材、电力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工管〔2021〕620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安市平安、中桥片区道路及雨污管网综合整治工程,北起兴华街,南至青莲路,西至金安大道,东临抵凌云桥范围内的 41 条道路,项目区域总面积 304963.33 平方米,其中金安大道、思源大道、建安路、五福西路、广宁南路及广门路等 6 条道路仅进行雨污管网整治及路面加铺,其余道路还要对人行道进行提升改造。项目区域分布整体呈东西南北走向。路幅宽 6~40 米,全长约 25.268 公里。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等。本项目为既有道路升级改造,为减小对既有道路两侧建筑的影响,本次对平面线形不予调整,不改变原有道路线型,仅对原道路路面改造,其中金源四街、交通巷需要拓宽作为停车位。经过本次雨污管网改造后,平安、中桥片区实现雨污分流:雨水管道满足排水水量要求,排入西溪河;污水管道接入沿西溪河的截污干管;本次对树池进行翻新,同时进行海绵城市施工:透水铺装及下沉式绿地,施工完成后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面源污染物控制、峰值流量控制、内涝防治和雨水资源化利用等目标。

2.2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SC-01

彩色花岗石板材

  芝麻灰 光面 500×600×100mm

84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分公司平安中桥片区整治项目经理部

500

0

2

彩色花岗石板材

芝麻灰 光面 600×300×20mm

120

3

彩色花岗石板材

芝麻灰 荔枝面 300×600×50mm

2600

4

花岗岩树池条石

1250×150×100mm

10740

5

花岗岩车止石

Φ250mm

640

6

花岗岩路缘石

异型 Y2型 700×150×500mm

230

7

花岗岩路缘石

异型 Y2型 1000×150×350mm

2050

8

PSG-01

硬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

DN110 SN8

81000

500

0

9

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DN1000 SN10

750

10

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DN1200 SN10

710

11

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DN1500  SN10

100

12

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DN400 SN10

470

13

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DN300 SN8

23300

14

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DN500 SN10

9600

15

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DN600 SN10

5000

16

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DN800 SN10

5700

17

U-PVC透水管

DN100×6.9mm PN1.6

1864

18

玻璃钢管

DN80 5mm 3000mm

13500

19

DL-01

电力电缆

YJV-0.6/1kV-5×16

23000

500

0

20

电力电缆

YJV-0.6/1kV-5×25

8000

21

电力电缆

YJV-0.6/1kV-5×35

600

合计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石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石材生产商需具备石材年产2万m³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石材产能配套的配送及输送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有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2022年和2023年)投标物资不少于一个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1.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2022至202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 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投标;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3.1.7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原材渠道、道路交通运输资源和强大跨区域物资供销集散能力,保证物资质量和施工过程中的运输时效;(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4)制造商及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排水管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2生产能力要求:排水管材生产商需具备排水管材年产10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排水管材产能配套的配送及输送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

3.2.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有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2022年和2023年)投标物资不少于一个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2.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2022至202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 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投标;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3.2.7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原材渠道、道路交通运输资源和强大跨区域物资供销集散能力,保证物资质量和施工过程中的运输时效;(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4)制造商及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电力电缆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3.2生产能力要求:电力电缆生产商需具备电力电缆年产10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电力电缆产能配套的配送及输送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

3.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有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2022年和2023年)投标物资不少于一个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3.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2022至202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 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投标;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3.3.7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原材渠道、道路交通运输资源和强大跨区域物资供销集散能力,保证物资质量和施工过程中的运输时效;(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4)制造商及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2024年03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26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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