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南昌赣江新区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西省赣江新区新祺周桑海集团江夏分场区域,拟建设装机规模60MW,该项目已纳入江西省能源局新能源规划项目库,拟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开发,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赣能南昌赣江新区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2建设规模:60MW
1.3电力接入:拟接入蚕桑220kV变电站,最终以电网公司意见为准
1.4项目类型: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主要工作的内容:对赣能南昌赣江新区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新建升压站建设用地进行勘测、编制升压站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通过评审,并取得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有权林地部门批复的林地定额指标)等所有项目用林手续的全过程服务,确保项目用地用林手续合法。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取得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有权林地部门批复的林地定额指标)。
二、 技术要求
赣能南昌赣江新区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新建升压站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章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测、资料收集、组织协调、报告编制、承办相关会务,取得评审意见、正式批复文件和林地定额指标。
三、最高限价
赣能南昌赣江新区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取得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有权林地部门批复的林地定额指标)等所有服务最高限价为15.5万元,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报价,并取消报价人资格。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并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2019年至今完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并取得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的业绩不少于1个;
3、报价人必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4、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
五、报价及付款方式
1、供应商报价应涵盖本次询价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无其它补充说明、相关解释或附加条件(应包含其它费用如人员食宿、交通费、差旅费、评审费、税费等其他所有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赣能南昌赣江新区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完成,经政府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并取得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有权林地部门批复的林地定额指标)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0%。
六、
报价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20: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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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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