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03
项目名称:南京市佑安医院康复楼屋面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人民币19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8.646881万元(报价超过者按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内容:南京市佑安医院康复楼屋面维修工程(含9号楼兴业楼楼顶)(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地址:江苏省
工期:20日历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3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距开启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提供距开启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或声明,正本中应为原件);
6.供应商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8.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或声明,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或声明,正本中应为原件)
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声明,正本中应为原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获取时间内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竞争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4月1日13:30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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