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及需求:内容: 松山湖档案馆档案整理与数字化加工服务数量: 1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项目预算金额为:30万元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二、合格投标人条件: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 投标人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关格式内容。4.投标人须具备相关档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档案中介机构备案回执》。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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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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