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M-2024-03-00165;
2、项目名称:长春市高考改革智慧教育“因材施教”项目二期;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最高限价:2760000元;
6、采购需求:长春市高考改革智慧教育“因材施教”项目二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招标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承揽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供应商近三年(2021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
4.其他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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