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639-247122240066
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新能源材料表面测试系统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设备名称:新能源材料表面测试系统
数量及简要技术参数:
数量:一套
简要技术参数:电子束流:0.5 pA~5 μA,连续可调。(详见第六章)
设备用途:本次拟购置的新能源材料表面测试系统主要用于表征新能源材料表面微观结构,及元素分析等,该系统应用领域广泛,可面向金属、陶瓷、氧化物、薄膜等材料观察和分析,研究材料的微观结构与宏观性能之间的关系,能为材料设计和制备提供理论依据,以及指导材料性能的优化。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3在近三年(扣除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3.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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