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安徽能源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检测
1.2 采购人:安徽能源技术学校
1.3 (请登录)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编号:GN2024-01-1585
2.2 采购包划分:1个标段
2.3 预算金额:28万元
2.4 项目规模:安徽能源技术学校新能源技术与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2782.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69.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13.1平方米,计划于2024年3月开工,2025年6月竣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系统及室外工程等。
2.5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安徽能源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检测,详见采购文件。
2.6 服务地点:安徽能源技术学校,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备案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止。本采购文件所述计划施工工期仅供供应商参考。
2.8 质量要求:成交人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有关检测的相关规定、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出具成果文件,工作进度应符合各阶段工程进展,出具的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述(1)要求的资质和(2)要求的证书,且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1)具有①或②或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
3.1.2 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3个单个合同检测费用不少于25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或监理单位平行检测除外)。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另提供合同甲方或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或业主方公章)。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且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注:须提供(1)上述证书的扫描件;(2)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如为事业单位参与响应,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供应商参与响应,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以来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附属证明材料的,也予以认可。
3.1.4 信誉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4 号) 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2项、第1.2.3项规定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5日17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26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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