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
|
|
|
受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委托,为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项目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
1、项目名称
|
市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项目
|
|
|
2、招标单位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
|
|
3、建设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7号,原沈阳市疾病防控中心
|
|
|
4、工程规模
|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1456.06平方米,保留原4#楼,拆除其他建筑物,新建一栋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以及污水处理站、垃圾站、锅炉房等基础配套设施。新建总建筑面积373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659.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695.68平方米。
|
|
|
5、总投资
|
34433万元
|
|
|
6、代理机构名称:
|
|
|
|
7、标段划分
|
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项目地质勘察
|
|
|
8、招标内容
|
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项目地质勘察,按照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完成工程勘察工作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工作,出具经审查合格的成果文件,勘察设计成果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施工的要求。并且配合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与设计、施工等有关的全部工作。
|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
10、计划服务期
|
2024年04月15日-2027年07月31日1202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
12、合同估算价
|
37万元
|
|
|
13、投标保证金
|
0.3万元
|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企业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
3、其他要求
|
报名时间: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6日(8:30-16:30)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