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转运措施费”暂估价(********元)不一致,现澄清如下:“材料转运措施费”暂估价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元”为准。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2.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答疑通知、补遗通知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时,以本澄清通知为准,本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