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低温冲击镇痛仪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按以下时间、方式获取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 便携式低温冲击镇痛仪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3-JQ65-W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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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仪器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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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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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便携式低温冲击镇痛仪 |
/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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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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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 7日内(节假日顺延)免费按照要求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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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报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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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 35万元 。
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1.报价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报价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声明);
3.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属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声明)。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3 月21日至 3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 :00 至 12 :00 ,下午 14 : 30 至 17 : 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