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RW-ZFCS2024013
项目名称:东方市天安乡光益村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27575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27575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方市天安乡光益村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 “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承诺函,格式自拟)】;3.5参加本项目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3.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不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不良记录,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或提交承诺函);3.7、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8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至 2024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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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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